一、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的事项
1.了解本单位的职位需求,对空缺急需职位进行分析,确定所需人才的规格和质量标准,能够提供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待遇;
2.了解人力资源公司的基本情况,选择能力强、信誉高的中介机构作为被委托方;
3.与被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充分沟通,了解人力资源公司的委托招聘程序,人才信息库容量和更新状况,合适人选的供给渠道和来源,说明所需人才的数量、规格,工作条件和待遇报酬;
4.对人力资源公司的委托招聘工作保持密切关注,对有关人选的测试、鉴定、调查等工作的方式、进程和效果要及时了解,并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对人力资源公司提交的有关人选信息进行考察和鉴定,作出独立、审慎的判断;
5.应当保留和行使直接或间接地考察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合适人选的权利,直接方式主要是参与人力资源公司对该人选的测试、面试工作,可以采取公开或不公开自己身份的方式,一般最好不公开,以便留有余地,间接方式主要是根据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有关信息,进一步侧面了解,核实查证;
6.在决定录用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的人选后,应当对该人选进行试用考核,在给付人力资源公司佣金的方式上,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在聘用合同签订后,先付部分款项,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时,再付清剩余款项。
二、人力资源公司应当注意的事项
1.认真查验用人单位的有关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确信用人单位符合招聘人才的法定条件;
2.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委托招聘需求,对招聘人才的规格标准、数量、任职资格、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做全面而充分的了解;
3.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尽快广泛地收集合适人选的信息,并加强与合适人选的联系,保证有足够多的合适人选有意接受下一步的测试、洽谈;
4.在与合适人选进行接触时,既要对合适人选介绍委托方的招聘需求、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相应待遇报酬,又应当保守委托方的名称、住所和有关机密信息,以免招聘对象直接与委托方接触,或做不适当的披漏,影响人力资源公司与委托方的信赖合作关系;
5.与委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招聘的进展情况,如果有必要调整改变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待遇、测评方法、招聘程序等合同内容,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得到委托方的同意后方可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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