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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特征比较

发布日期:[2016-12-02]   

  (一)核心资源的关联性与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是基于人力资源“活劳动”为核心资源的经济活动。

    在劳务外包中,外包企业是通过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精益劳动力管理系统工具、生产工具、资本、技术、基础设施设备等更多的生产要素的投入,加上现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完成劳动力经营来形成完整的价值链。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企业仅仅需要投入劳动力这种单独的生产要素。

    在获得收益方面,劳务外包追求的是人均效率和“质”的提升,而劳务派遣则是追求“量”的扩张。劳务外包活动中,外包企业会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精益化管理,提升劳动效率,增加工作任务量等来获得收益,而劳务派遣则仅仅是通过员工数量的绝对增加来获得收益。

   (二)劳动关系的区别

    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的用工企业、用人企业和被派遣劳动者间的三角关系,存在三种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民事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让渡了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使用权,而用工单位让渡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权但未放弃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劳务外包只存在着两方主体,即委托单位和外包单位之间的直线关系,双方属于民事合同关系,一般通过外包合同等进行业务。

   (三)监督管理的区别

    在监督管理方面,无论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都具备对员工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中的差异在于,劳务派遣活动中对被派遣员工的监督管理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来共同执行的,存在管理职能的二元分离。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输出劳动力后,不介入劳动者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管理,对劳动者的劳动产出结果不承担责任,一般只负责源头和终端管理,即被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以及解聘等,而用工企业则负责中间过程管理,例如,薪酬、绩效等。

    劳务外包则是完全由外包单位来执行全过程管理,通过外包单位生产或经营业务后,直接在现场对劳动者的工作活动和行为进行精益劳动力管理,因此凡是涉及员工的一切管理活动,都和外包单位无法分离。

   (四)资质要求的区别

   劳务派遣的资质是来自于法律规定的准入要求,例如,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营许可证制度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的法人实体,实行特许经营。

    劳务外包则是针对具体的业务形态,要求具有相应业务的经营范围,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在具体的业务形态中,涉及业务项目的具体功能,技术标准等会存在相应的资质要求。

   (五)合同内容的区别

   在合同具体内容的条款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劳务派遣合同中,主要是会提及具体的岗位要求,需要人员的数量,用人企业不具体分配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而是由用工企业分配具体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考核。

    劳务外包的合同条款,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制度规定:外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外包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外包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主要是涉及具体的业务情况、交易方式等,并不会涉及到劳动者等微观的细节内容。(六)合同标的的区别

   劳务外包是劳务经济合同,而劳务派遣则是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劳务外包费用构成包括是业务达成数量×单价,核算的依据会考虑人工成本(其占比约为70-80%),设备的投入与折旧,以及其他附属费用包括技术投入,运营维护等。

劳务派遣则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服务费,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由劳务派遣单位代发,不作为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收入。

  (七)劳动者保护的区别

   劳务外包中的外包企业承担合同约定责任,委托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外包合作,委托单位和外包单位之间是商务合同关系,委托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是外包单位。

    在风险处理方面,劳务派遣的生产经营项目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外包外包单位独自承担。一般而言,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只承担劳动关系责任而不承担劳动结果方面的责任,如果出现工伤等,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劳务外包中,外包企业对其雇佣的劳动者承担全部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主要是劳动关系法律责任和部分经济责任。劳务外包的双方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主要是完全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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